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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光緒三年布字伍仟伍佰伍拾伍號右給彰化縣業戶陳可清之契尾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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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年布字伍仟伍佰伍拾伍號右給彰化縣業戶陳可清之契尾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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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年布字伍仟伍佰伍拾伍號右給彰化縣業戶陳可清之契尾

臺灣布政司

立契人:阿可清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877~1877

長:56 x 寬:35 (cm)

捐贈

登錄號:20090010291

本物件為西元1877年(光緒3年)4月布字5555號右給彰化縣業戶陳可清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陳粒,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園位於西勢湖庄後賣與馬芝保業戶陳可清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43兩8錢正,納稅銀1兩3錢1分4厘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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